一、学生实习包括教学实习、生产学习、专业实习、毕业实习等,是学生获得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,巩固所学理论,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。学院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,并按实习大纲,实习要求,安排学生完成实习任务。
二、实习场所的选择和确定,应遵循下列原则
1.应考虑专业对口,满足教学要求;
2.本着勤俭节约,尽可能就地、就近的原则;
3.应本着大、中、小企业相结合的原则,尽量稳定实习基地,以利不断积累经验,不断提高实习质量;
4.每次实习一般应在一个单位进行,实习时,尽可能在同一地区内就近安排,如不能满足全部实习要求,可到其它单位实习。
三、实习准备工作
1.各专业必须有符合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实习大纲,其内容包括:
a.实习目的与要求;
b.实习内容;
c.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;
d.实习期间的讲座和参观;
e.实习报告要求与作业;
f.参考书及资料;
g.实习成绩考核办法。
2.实习出发前,各系必须对师生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。
3.实习前应认真做好实习师生生活、交通安排和实习备品的准备工作。
4.没有实习大纲的,不准离校,不了解实习大纲的学生不准下厂实习。
四、实习组织领导
1.全院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实践办负责。各系的实习工作,应由系主任负责组织领导。各教学专业是直接组织和领导的基层单位,应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这项工作。
2.实习组织一般以专业为单位成立实习队,选择实习队长1人(由指导教师担任);副队长1—2人(包括学生班长1名)和生活、保安、文体委员各1人,分工负责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。实习队正、副队长的职责是:负责全队的政治思想、安全教育工作;负责本队实习计划的实施;做好实习结束时的善后工作和总结报告。
3.学生辅导员要对实习学生实习加强管理,在本市实习,辅导员1周至少到实习厂1次;在外市实习(如同时有2个以上班级时)辅导员应随队前往负责学生的管理。
五、实习指导教师职责
1.各教学专业在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安排好指导教师,一般每个教学班要安排两名教师。
2.实习指导教师要在实习前到实习单位了解生产情况,收集所需资料,确定实习技术指导人员。
3.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习方案。
4.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出发前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,向学生介绍实习计划、实习单位生产情况和实习中注意的问题,向学生布置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的要求。
5.实习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实习中的主导作用,落实、组织好实习工作。
6.实习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,对学生加强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。
7.实习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技术指导人员搞好学生成绩考核工作,回校后填写成绩报表交学院。
8.妥善做好实习结束的一切工作,返校后向系部提交实习工作总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