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骨干高职院校

海军、武警士官定向培养院校

辽宁省“兴辽卓越”项目立项建设单位

国家“双高计划”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


机构设置

教学单位

首页  -  机构设置  -  教学单位  -  正文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作者:     文章来源:      点击次数:      更新时间:2018-06-01

基本职能

1.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方针政策;认真执行学院有关教学、科研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规定;

2.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教学改革工作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努力发挥好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、主阵地作用,不断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,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、感染力,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;

3.负责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,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,积极探索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有效运行模式,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实效性;

4.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性教学工作;

5.组织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,搞好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梯队建设等工作;

6.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建设工作;

7.参与学生社会实践(训)基地的建设工作,协助团委做好学生志愿服务工作;

8.参与指导学生社团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;

9.建立健全思政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督促、指导、检查教师执行情况;

10.本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;

11.本单位内部管理和“三化”建设;

12.本单位党建、群团、统战、安全稳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

13.上级有关精神的学习传达、贯彻落实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;

14.负责本部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,积极推进质量工作。

上一篇:继续教育学院

下一篇:体育部


  • 关注微信

  • 关注微博
  • Copyright © 2011 - 2012 www.bhcy.cn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    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辽ICP备10204990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