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辽宁省公安厅、省内保协会联合颁发证书,授予我院2014—2016年度全省三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“平安建设达标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去年9月,辽宁省公安厅、省内保协会下发关于申报“平安建设达标单位”的通知,学院上下高度重视,高文良院长指示安全保卫处按照文件精神要求,积极组织申报工作。
安全保卫处参照申报考核评分标准,认真开展自评,逐条对照,查缺补漏,补充完善。2016年年底,在通过市级相关部门的初步考评后,上报省公安厅、省内保协会参评,顺利通过评选,获此殊荣。这是对我院安保工作的再一次肯定,也更是一种鞭策,安全保卫处将继续努力,为我院的平安校园建设贡献力量。
(安全保卫处 姚辉杰 供稿)